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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

全国政协委员(黄景钧)
2001-03-11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今年的“两会”是新世纪的第一次“两会”,伴随着“十五”计划的制定和开局,人们的遐想和希望也会更加丰富多彩。

在当今中国社会,人口最多的群体仍然是农民,在12亿多人中占了三分之二。那么,他们的希望是什么呢?

是增收减负。

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的农村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。今年的《关于做好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》中,中共中央又提出了新阶段农村经济、增加农民收入的新思路,包括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、动力源泉、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四个方面的内容。这说明,党中央对增加农民收入不仅有详细的科学规划,而且也有具体的政策措施。只要认真贯彻执行,我国的农业生产必定会有一个新的发展,农村经济必定会有一个新的提高。

但是,农业生产的发展,农村经济的提高并不一定会使农民收入增加,得到实惠,其根源在于乱收费,农民负担过重。

春节之前,我回到家乡江西省婺源县一个小村子住了几天。婺源是个山清水秀、自然和人文景观都十分丰富的山区。但是,由于单一的农业结构,经济相当落后。他们反映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各种乱收费太多,农民年收入平均不及2000元。

中央是看到了这些问题的。早在1999年,国务院就作出了在农村进行税费改革的决策。去年又开始在安徽全省和其他省(市)一部分地区进行试点。试点的结果是农民对这一改革表现了极大的热情和支持,凤阳县的农民把这一改革比作是农村继土地改革、联产承包(大包干)之后的第三次革命;一位在北京打工的宿县农民对我说,改革前,他们那里的农民一年得交200多元的税费,改革后,只交70—80元就够了,你说农民怎么能不欢迎呢!

我国农村资源有限,农村人口又多,要使农民增收并非易事。切实减轻农民负担,让农民休养生息,这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,保持农村社会稳定,意义非同一般。而在农村进行税费改革,则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,是使农民增加收入的重大措施,农民怎么能不高兴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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